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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中俄全面战略协作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2018-12-14 09:09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黑龙江大学“中俄全面战略协作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进入首批认定名单之列。今年共认定了59个中心,其中,有6个中心因属于军民融合类,并未对外公布。其余53个中心分别依托于53所高校,共涉及34所入选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的高校,鉴于教育部已规定,中心的协同创新成效等情况将作为有关高校“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参考,这些高校在“双一流”后续评估过程中有望获得进一步“加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成功获批必将对我校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以及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冲击世界一流学科产生重大影响并发挥关键作用。

 

作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发展和延续”,“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由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12年正式启动实施,通常也被人们称为“2011计划”。公布名单的53个中心包括14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20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此外,另有19所实力不俗的非双一流高校也入选其中。

认定程序采取省级推荐、部级认定的方式进行,今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总体规划和未来支持能力、已认定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成效,从已获认定、并已实际运行2年以上的省级协同创新中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地推荐总数不能超过1个。中心建设期为2019—2022年,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中心每年12月15日前向教育部报送年度报告,4年期满后接受第三方评估。

根据相关文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由省、部共同支撑建设、运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经费投入承诺,加强目标管理、政策支持和绩效评价,支持中心在服务现实需求、推动创新发展方面做出示范。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中心分批次进行,4年一个周期,原则上每年组织认定一次,以解决重大需求的贡献度为认定标准,今年认定的即是首批中心。

依托高校是中心建设主体,要制定中心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落实重点任务,研究中心需求,在科研配套改革方面优先支持,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协同效能,注重科教融合,用创新质量和服务贡献有力支撑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中心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升自身创新条件和能力,进一步聚焦区域、行业战略需求,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协同各方承担国家、区域、行业重大任务,解决实际问题。反对科研中的一切形式主义,弘扬潜心研究、创新报国的学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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